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协会名称为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旅游协会,英文名称SCST Tourism Association(简称SCSTTA)
第二条:性质
本协会是由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申请,学院团委发起成立的院级社团,由学生负责和管理的协会。
第三条:宗旨
本协会致力于推广旅游文化,团结广大旅游爱好者,为广大师生普及旅游知识,提高旅游专业学生的专业理论修养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本协会由旅游专业主管并进行业务指导,接受院团委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全体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 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
2、 选举、罢免理事;
3、 审议本协会的财务预决算;
4、 审议并决定本协会的其它重大问题;
5、 决定本协会的解散和清算。
第六条:理事会(理事会由各部门部长组成)作为本协会的日常决策机构,对协会重大决策具有最终裁决权。鉴于本协会的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性质,本协会将长期设置顾问和邀请专业老师指导协会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本协会的日常运作由职能机构负责。各职能部门及其主要如下:
l会长:制定协会发展方向和发展计划,确保协会的日常运作,直接接受理事会领导和监督。
l副会长:配合会长的工作和财务管理。
l信息部:负责档案管理,团队建设,鼓舞士气,和管理一切旅游信息资料,负责本协会网络建设和更新(收集资料、设计课程和线路、撰稿)。
l外联、宣传部:与其他协会交流合作,保持与学校、相关院系和社团的良好关系,联络社会经济实体,为本协会的正常运作及活动的开展提供经费,负责本协会的对外宣传和联络工作,负责本协会形象设计和维护。
l导游部:负责规范各短线和长线的带团工作,并负责培训专业的课程,协助旅协做好导游培训。(各部门可招收若干名干事)
第八条:本协会理事会每年换届一次,新理事会采用竞选方式产生。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由会长提名,交给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章活动制度
第九条:本协会活动实行公开原则。
第十条:本协会活动须经学校团委批准后进行。
第十一条:本协会举办活动遵循以下规定:一、协会举办的讲座、出游等活动须向学校团委提交申请,经批准可进行。二、大型活动结束后由组织者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学校团委作口头或书面报告。三、协会组织的活动须提前通知会员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目的和主要负责人等。
第十二条:任何参加本协会活动的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者的组织,爱护活动场所及设施。
第十三条: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批准均不得以本协会名誉举办任何活动。
第四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协会面向全院招收会员,会员注册后成为本协会正式会员。
第十五条:会员有权利自由选择是否参加协会的一切活动,享用本协会的信息,对本协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对理事会提出合理的退会要求。
第十六条:每个会员交会费20元/学年(第二年老会员10元/学年),以作为一年的活动经费,资料费用。会员中途退会会费不予退回。会费逾期不交者作退会处理。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可授予对本协会有特殊贡献的人士荣誉会员称号,荣誉会员,会员籍不随会员的毕业或转学而终止,并且荣誉会员会费全免。
第十八条:会员的优秀论文或摄影作品将编入本协会信息库,并给予突出贡献表现者一定奖励。部分优秀作品将送知名刊物登载。
第十九条:对严重违反纪律者,经多次教育批评仍不悔改,或者做出有损集体名誉及利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告批评及开除会籍处分。
第六章附件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旅游协会常务理事会,其修改须由1/3会员或协会理事会成员同意 ,由协会理事会2/3以上成员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协会正式成立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