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市教委本部专项经费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财〔2018〕8号)精神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市教委2015年本部专项经费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财〔2017〕23号)关于“加大对重点项目的监控力度,加强项目验收和结项审查,在项目完成后,组织开展验收或结项审查,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提交验收报告”等有关要求,决定对2016年-2018年上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立项项目启动结项程序。请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执行和完成情况,重点对项目的主要成效和项目实际效益和推广价值做好总结,经费决算部分支出内容、预算数额等请严格按照立项时预算情况填写。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结项报告书(一个项目一份)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石丽娟、孙新宇老师OA邮箱。
联系人:石丽娟、孙新宇;电话:69990005
附件:
关于做好2016-2018年上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201910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