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2020-01-06浏览:1112

(院)系、部

按照市教委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改革方案的要求,根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沪教委科〔2019〕44号,市教委对202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进行增补,在“教育基本理论(党建类)”和“体育卫生美育”两个学科启动202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第二批)的申报工作,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为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主要鼓励一线教育工作者关注教育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育科学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通过定额补助方式支持,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具体以评审金额为准。

二、申报学科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学科类别为“教育基本理论(党建类)”或“体育卫生美育”。

三、申报条件

鉴于本次项目为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增补项目,已申请过202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第一批)的申请人不允许申请此项目;有在研的市教委“上海市学校体育科研课题”和“上海市学校卫生科研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请此项目;有在研的“上海市学校党建研究课题”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请此项目。

申请人还应满足《管理办法》中对申请人的要求,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是申请单位的在岗人员。

(三)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此次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五)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管理办法》组织进行。

(二)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各自独立装订,送交时均需提供电子材料和一式6份的纸质材料。

(三)申报为限额申报,本次限额指标分配的原则是:体育卫生美育类的,专科院校为1个;教育基本理论(党建类)的仅限公办高校申报,专科院校为1个(我院可申报)。

截止时间:2020年223日(星期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送至科研处(项目办),办公室地址:3-103室。除报送纸质材料外,须把申报项目的申请书、论证活页和《202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石丽娟、孙新宇OA邮箱。提交电子材料时,分项目申请书、活页2文件夹,相应文件夹中的申请书应以“项目类别-申报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命名,活页只能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

(五)本通知以及各类项目申报材料均可从市教委网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或学院科研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科研处(项目办)   石丽娟    孙新宇

联系电话:69990005

附件:附件1: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2020年).docx

           附件2: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论证活页.docx

         附件3:202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第二批)申报汇总表.xlsx

     沪教委科〔2019〕4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