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中国人寿“学程无忧”商业险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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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 | 待遇 | 需注意的重要事项 | 2010级学生 | 2011级学生 | 2012级学生 |
上海市财政统筹资金支付 | 90元/年(自付费) | 90元/年(自付费) |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 住院待遇 | 凭“入院通知单”至校医务所开具“大学生医保结算单” | 就诊后产生的费用由医保结算中心根据学校开具的“大学生医保结算单”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 住院起付线: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100元。起付线后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报销同2010级学生(左侧) |
在校大学生普通门急诊待遇 | 1、工作日期间,必须在校内医务所就诊; 2、校外就医,必须经校医务所转诊(急诊、节假日除外) | 2010级学生必须持由校医务所开具“转诊单”至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 校内就医 | 产生的医疗费用中,个人支付10% ; |
校内转诊至校外就医 | 校外按医保规定,就医个人起付费为300元; |
校医务所转诊后,校外就医各级医疗机构就医支付费用比例; |
一级医院:院校65%,个人35%;二级医院:院校55%,个人45%;三级医院:院校50%,个人50% |
大学生学程无忧商业保险 | 商业险缴费额度 | 90元/人/年(3年一次性缴费270元/人) |
住院待遇 | 居保起付线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100元,一级医院50元 | 医保结算后,自负、自费医疗费用3万以内50%,超3万部分90%,全年累计10万元 | 同2010级学生政策 | 居保范围内:每次扣除医保支付和居保起付线后按100%赔付;居保范围外:50%赔付;20万元(居保范围外10万元) |
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 意外和一般疾病每天补贴50元,重大疾病住院每天补贴80元,累计补贴180天/年 | 同2010级学生政策 | 意外和一般疾病住院每天补贴 20 元,重大疾病住院每天补贴 40 元,累计补贴180天/年 |
普通门急诊待遇 | - | 医保结算剩余部分,即所有费用的20%的50%。全年累计1万元 | 同2010级学生政策 | 意外门、急诊自负费用医保范围内100%赔付,累计1000元 |
其他待遇 | 重特大疾病(注1) | 无 | 无 | 100%赔付,详见备注1 |
罕见病(注2) | 无 | 无 | 10万元,100%赔付,苯丙酮尿症2万元;详见备注2 |
身故 | 意外身故和意外残疾及烧伤4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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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特定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是指:因患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肾、肝移植等手术及术后抗排异药物费用; ②本方案所述罕见病是指:法布雷病、戈谢氏病、粘多糖病、糖原累积病Ⅱ病和苯丙酮尿症; ③本方案所述大病是指:尿毒症、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④工作日是指周日下午18:00~21:30;周一至周四,上午7:30~下午21:30;周五上午7:30~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 ⑤以上政策解读摘自医保及商保政策后整合在一起方便大家查阅,最终解释请参照大学生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和中国人寿大学生学程无忧商业保险的各条款。 |
附件: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中国人寿“学程无忧”商业险政策解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