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学技术职业技术学院慈善工作站捐赠事项说明
发布时间: 2013-01-09 浏览次数: 204
 

>一、物品捐赠人对所捐的物品必须拥有全部的所有权;

>二、非法物资不能捐赠;

>三、贴身内衣裤、棉毛衫裤、旧鞋、袜、帽等物品不能捐赠;

>四、传染病人的物品不能捐赠;

>五、捐赠旧物资的要求:

>1.捐赠物要有使用价值,物品要有五成以上新;

>2. 衣被等物品要清洗干净,晾晒去味;

>六、捐赠人可取得经常性募捐物资代收据;

>七、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赠钱物价值千元以上的,开具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专用收据。

>八、捐赠物品由学院慈善工作站统一处理;

>九、学院慈善工作站定期公布捐赠情况;

>十、每年一月份张榜公布上年财务收支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