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科技院团[2012]7号
关于庆祝建团90周年“五四”推优表彰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2012年,上海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各团支部及广大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团的十六大精神。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在团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就业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为进一步发挥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推进学校各项事业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进团的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和发挥典型作用,推动校风、学风和校园文化建设。经院团委研究,报学院党委批准,决定在建团90周年暨“五四”青年节期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项目及范围
1.红旗团支部:在各系评选,按照班级比例评选(详见附表)。
2.五四标兵:在2010级学生团员中评选。
3.十佳团员:由各系推选。
4.志愿之星:(团队及个人表彰)在各系及院团委中评选。
5.优秀社团:按专业社团、非专业社团评选。
二、 评选标准
(一) 红旗团支部
1.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基层团建工作出色,组织生活规范;
3.支部团员青年学风好,无违纪现象;
4.勤恳、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
5.积极开展团日活动,在课外科技文体活动中取得过显著成绩;
(二)标兵
1.具备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的一般条件;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获得过一次一等奖学金;
3.在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中、在推进校风学风建设和大学生全面素质发展方面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
4.在某一方面或几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并为学校的团学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作出显著贡献。
(三)十佳团员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思想道德品质优秀;
2.学习认真,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院、系、团支部的各种团学活动;
4.积极参与班团组织建设,主动为同学服务;
5.充分发挥团员模范作用,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同学,同学关系融洽。
(四)优秀社团
1.社长能按时参加社长例会;
2.社团成立时间必须满一个学期;
3.本学期社团活动次数不少于10次;
4.学期内社团成员评价良好,无被投诉的情况出现;
5.按系部、社团联合会要求,积极参与、配合、支持学校重大活动,在相关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
(五)志愿之星
志愿之星个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
2.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奉献意识较强。
3.注册认证的志愿服务时间累计60小时以上;
4.负责本学院日常志愿服务策划组织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勇于开拓进取,有效完成各项工作;
5.对志愿精神有着深刻的认识,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者中起到表率作用,积极带动周围同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优异或做出突出贡献;
志愿之星团体:
1.组织架构健全,管理制度健全;积极推进本学院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
2.认真服从团组织的领导,积极围绕院青协或系青协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工作,能积极主动地组织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达到一定的服务次数;
3.活动流程较规范,活动具有一定规模和创新意识,内容充实、 精彩,并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拥有本组织特定的刊物,专属网站,博客等,宣传报道活跃,信息更新及时,效果良好;活动总结和相关的图片资料具有完整性和真实性;
4.积极促进,科学引导,在志愿者队伍建设中注重志愿者培训管理,形成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为参与活动的志愿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和安全保障;
5.所属志愿者严于律己,自觉遵守相关制度,本年度内无志愿者违纪问题发生,无志愿者受纪律处分。
三、 名额
红旗团支部依各系班级数按比例推选;五四标兵全院1名;十佳团员全院共推选十名; 优秀社团专业社团类全院推选3个,非专业社团类由社联推选2个。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由各系部酌情推选;志愿之星个人类由系部及团委各推选一名,志愿之星团体类全院推选一个。
四、 奖励与表彰
凡评为五四标兵、十佳团员、志愿之星的学生或团委学生干部需填写相应的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获得相应的奖励品和荣誉证书;红旗团支部和优秀社团由学院颁发奖状。
五、 评审办法
1.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
2.评选工作由校团委具体负责实施。首先由各系动员,然后通过基层申报,各系评定,学校审定,评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字数不少于1500字,于4月25日前报送到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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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