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五级、六级管理岗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决定;
(2)七级、八级职员岗位,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至相应的管理岗位。
3、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1)七、八级管理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经验和能力。
②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研究能力,能够撰写重要的工作规划、方案、文件和工作总结,为学院和部门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③具有良好的工作成效,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好;
④具有指导下一级岗位任职人员工作的能力;
⑤七级岗位应在八级管理岗位上工作至少3年以上;
⑥八级岗位应在九级岗位上工作至少3年以上。
(2)九级、十级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①了解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特点,胜任本职工作;
②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③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
(1)符合本市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条件规定,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
(2)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已;
(4)任职期间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6)有指导本等级以下人员的工作业绩。
2、教师岗位的具体条件
(1)四级岗位(正教授四级岗位);
①任职资历:须在教师副高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九年。
②教育教学能力:对所教学的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有深入的研究,掌握本专业的发展前沿,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成绩卓著。发表过有创见性的论文、著作或教科书,是学院该专业的带头人。
③教科研水平:承担本专业的教育、科研的组织指导工作,并有一定成效。任期有学院及以上的科研成果,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④业绩与成效: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在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和学校重点工作中等方向有杰出贡献,在同类学校中有一定的知名度,任期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或是本专业的专业主任、系主任或被评为教育名师;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学、科技成果奖。
(2)五级岗位(副高级职务一级岗位)
①任职资历:须在教师六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三年,且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
②教育教学能力:对所教学专业具有较强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有较深入的研究,掌握本专业发展前沿状况,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工作中的复杂问题,成绩显著,每学年能为学生进行一次学术讲座,或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
③教科研水平:承担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并有一定成效,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教材、专著。
④业绩与成效:任期内有带教、指导教师两名的工作业绩,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实训建设等方面有贡献,任期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或是本专业的专业主任、系主任或被评为名师;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学、科技成果奖。
(3)六级岗位(副高级职务二级岗位)
①任职资历:须在七级教师岗位上任职不少于三年。
②教育教学能力:任期内有带教、指导教师一名的工作业绩,对所教学专业具有较强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有较深入的研究,掌握本专业发展前沿状况,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工作中的复杂问题,成绩显著,每学年能为学生进行一次学术讲座,或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
③教科研水平:承担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并有一定成效,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教材、专著。
④业绩与成效: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实训建设等方面有贡献,是本专业的带头人或任期内在年度考核中获一次优秀。
(4)七级岗位(副高级职务三级岗位)
具有副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所胜任学院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能完成学院或市教委布置的课题研究,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有带教、指导下一级教师工作的能力和业绩,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
(5)八级岗位(中级职务一级岗位)
①任职资历:须在教师九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三年,且在中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
②教育教学能力:能较好地胜任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任期内有学院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或为学生开展学术讲座或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能承担培训课程的教学工作。
③教科研水平:参与本专业的教育、教学研究的指导工作,并有成绩。任期内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独立或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学术论文或教材、专著,参与编写、翻译教材和参考书。
④业绩与成效:任期内有带教、指导青年教师一名的工作能力和业绩,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建设等方面有贡献,任期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或是专业带头人或院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市级及以上教学、科技成果奖。
(6)九级岗位(中级职务二级岗位)
①任职资历:须在十级教师岗位上任职不少于三年。
②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本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较好的成绩。任期内有院级教学公开课或为学生开设专题讲座,能承担培训课程的教学工作。
③教科研水平:参与本专业的教育、教学研究的指导工作,并有成效。任期内在公开出版物上独立以第一作者以上身份发表学术论文、教材或著作;或参与编写、翻译教材和参考书。
④业绩与成效: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能力和业绩,是本专业的骨干教师,或任期内有年度考核优秀。
(7)十级岗位(中级职务三级岗位)
具有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能胜任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参与学院专业和课程建设和实验实训建设。
(8)十一级岗位(初级职务一级岗位)
须在十二级教师上任职不少于三年。能完成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和实验实训建设。
(9)十二级岗位(初级职务二级岗位)
具有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能完成本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辅系列岗位的具体条件
(1)6级岗位(副高级二级岗位)
须在七级专技岗位上任职不少于三年,有较强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能胜任所从事行业的研究、指导工作,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能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总结经验,能在正式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是学院本行业的主要骨干,在同类学校中有一定知名度。
(2)7级岗位(副高级三级岗位)
具有副高级专技职务的任职资格,有较强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能胜任从事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能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总结经验,能在正式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是学院本行业的主要骨干。
(3)八级岗位(中级职务一级岗位)
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6年以上,能很好地胜任本岗位工作,能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总结经验,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是学院本行业的业务骨干。
(4)九级岗位(中级职务二级岗位)
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不少于三年,能较好地完成本岗位工作;能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总结经验;能出色完成本岗位工作。
(5)十级岗位(中级职务三级岗位)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及时完成本岗位的工作。
(6)十一级岗位(初级职务一级岗位)
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不少于三年。能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总结经验。能胜任本职工作。
(7)十二级岗位(初级职务二级岗位)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