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2021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提示

发布者:孙新宇发布时间:2021-04-09浏览次数:984

 

 

1.考生4月5日起,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和备注等信息,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提前到达考点。

2.考生须仔细阅读3月25日发布的《2021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防疫提醒》,提前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并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3.考生须提前了解本人所在考点的考试与防疫相关要求。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考点工作人员的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版准考证、填写完整的《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随申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查验通过后进入考点。考前14天内有离沪情况或外省来沪赴考的考生需提供考前3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

4.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5.考生应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和考场时,除核验身份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由选择是否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要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考试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

2021年上半年(第78次)上海市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诚信考试,遵规守纪。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及考场的工作秩序。

二、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凭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准考证、填写完整的《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随申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查验通过后进入考点。进入考点考场时,须摘下口罩接受验证,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其他时间须佩戴口罩。

三、考生应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的必要检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环、智能手表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有电子存储记忆的录放设备以及修正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除规定科目外,严禁携带计算器。

四、考生入场后,按照准考证号、座位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其他物品放在监考员指定的位置。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等栏目,正确粘贴条形码。凡答卷、答题卡漏填、错填、字迹不清或条形码粘贴错误,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在考试交卷前,不得离场。

六、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写在草稿纸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分批、错峰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有关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021年上半年(第78次)上海市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 答题卡分为通用答题卡和专用答题卡。通用答题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科目可以通用、混用的答题卡;专用答题卡是指仅此科目使用的答题卡,不能与其它任何科目通用、混用。具体样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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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考生在拿到答题卡时,应先检查答题卡正反面,如果发现答题卡字迹模糊、行列歪斜或单面缺印等现象,要及时向监考员报告,更换答题卡。

3. 填涂答题卡时,应用2B铅笔将选中项涂满涂黑,深度以盖住框内字母为准。修改时用橡皮擦除干净。

4. 考生务必在答题卡上作答,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按注意事项上的规定认真执行。

5. 答题前,考生须在答题卡的规定区域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课程代码和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如卡上已有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的,考生不用再填写)

6. 考生拿到条形码后,须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信息相符,如有问题须立即向监考员反映。考生须将条形码正确粘贴到“条形码粘贴处”,条形码须在条码框内横向粘贴。考生不得对条形码进行裁剪、涂改。

7. 开始作答时,注意答题用笔: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书写黑色或深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书写时要字迹工整、清晰,不要写的太细长,字距要适当,行距不宜过密,不得使用铅笔、红笔或圆珠笔等其他笔书写。

8. 严禁在答题卡的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作任何涂、画和标记。

9. 答题卡的矩形边框内为答题区域,答题区域外的任何文字,经计算机扫描后,将不被显示。考生必须在指定的答题区域答题,切不可超出边框,否则,答案无效。

10. 客观题必须按答题卡题头提示的规定格式填涂,否则,答案无效。

11. 在主观题答题过程中如需对答案进行修改,可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的书写与正文一样,不得超出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修改答案允许使用橡皮擦,但不能造成答题卡破损。禁止使用涂改液、胶带纸改错。

12. 考生在答题卡上填写笔迹确认内容,不再另行填写笔迹采集卡。

13. 保持答题卡面的清洁,不得折叠,不要弄破。

14. 凡违反上述规定,可能造成无法评卷,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