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任务)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高教处关于开展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8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现要求各项目(任务)负责人完成以下事项。
1、2018年度总结,内容包括2018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及建设成效,结合绩效采集要点阐述绩效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
2、2018年绩效数据,根据绩效采集要点填报。见附表一:可根据项目(任务)完成实际执行情况增设自定义绩效数据,所有内容必须填写。
3、典型案例,2018年度经费预算超过20万元的项目(任务)必须撰写,其他项目(任务)有典型案例的欢迎提供。案例要求思路清晰、举措得当、成效显著、图文并茂,数据详细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每个典型案例字数控制在600字以内。
以上材料务必于12月14日之前提交项目办,电子版以OA形式发送至项目办孙新宇邮箱。
附件二:2.教育部绩效采集要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