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要求做好招聘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26浏览次数:3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要求,上海市将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为进一步做好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营造公开、公正、公平、安全的就业环境,提供更便利的网上服务,同时预防各类面向毕业生的“就业陷阱”。自2022年9月1日起,凡需要招聘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均须登录上海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www.firstjob.shec.edu.cn)办理用人单位信息登记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申请进入本市高校开展线上、线下等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或宣讲活动,搜索查阅本市各高校毕业生专业分布情况及符合要求的应届毕业生自荐简历,更新招聘需求,传递最新招聘动态,办理相关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手续等。

本市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应充分重视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工作,加强宣传与引导,指导有需要招录本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做好信息登记工作,确保本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对于用人单位不履行信息登记手续的,市教委、市学生事务中心和高校将视情节有权作为不公平竞争现象和疑似存在就业安全隐患现象等予于抵制。

转自:上海学生事务中心